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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3 月31 日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全椒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全椒县人民医院迁址建设项目工程贷款的议案》,决定:
一、同意全椒县人民医院迁址建设方案;
二、决定将偿还全椒县人民医院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椒支行申请的 13000 万元非经营性项目贷款,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从 2011 年至 2018 年,由县财政分 8 年还本付息。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后,不再列入财政专项预算。
2010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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