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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3 月31 日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全椒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建设用地置换项目资金贷款的议案》,为保证我县建设用地置换工作顺利实施,决定同意将偿还县政府向县建行申请的建设用地置换项目贷款 2 亿元及利息,从 2011 年至 2013 年,分年度在预算中安排项目资金,用于偿还我县建设用地置换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本金及利息。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后,不再列入财政专项预算。
2010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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