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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09 年 11 月 27 日召开,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建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业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丛祥、秦锦章、汪冉、项伦宗、金长发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冉家政,县法院院长高平,县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办、委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建设局、县文体局、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县农行主要负责人,被评议单位走访调查组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了各镇人大主席和 2 名县人大代表参加。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姚兵因事请假。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业林主持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一、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 2009 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 2009 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决定;五、听取和审议县建设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四部门专项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测评;六、人事任免事项。
一、关于法院执行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 县 法院关于《全椒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内司工委《关于县法院执行工作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法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 “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 的工作主题,做到审判执行并重,切实优化执行力量和资源配置,多方式组织执行会战,案件执结率显著上升,工作日趋规范,扭转了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设法治全椒,促进我县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一要着眼于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重视和抓好执行工作,树立审执并重的司法理念,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充分收集当事人家庭的人员和财产信息,努力做到审执兼顾,在审判阶段即为执行工作打下牢固的基础。
二要优化执行机制,努力减化执行程序,采取判决执行直接到窗口办理的对接措施,加强与执行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沟通联系,建立法院主办,多方参与的联动执行机制。
三要努力消化旧存积案,对于按结案处理但债权仍未兑现的案件,一旦有条件执行时,应及时恢复执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债权得到强制力保护。
四要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装备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执行工作提供保障。
二、关于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
会议听取审议了 县政府 《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人选工委《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检查情况报告》。会议指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直接反映了群众的呼声与意愿。人大代表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行使监督和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形式。
会议强调,一要增强办好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责任意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过程作为接受人大监督,了解人民意愿,改进自身工作的过程,作为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行动。
二要注重提高办理质量,着力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对社会反响大,群众要求强烈的建议要重点办理,对跨年度议案办理要跟踪督办,督促落实,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关于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
会议听取审议了 县政府《 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2009 年度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报》。会议强调,一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从思想上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纳入工作日程,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研究处理,务求推动工作。
二要不断建立完善审议意见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督办落实和协调力度,促进审议意见的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审议意见,县政府要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督办落实,跟踪整改进度,督促部门切实增强落实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准确性,促进相关工作的健康开展。
四、关于 2009 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 2009 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工委《关于 2009 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 审查报告》 。会议审查批准了全椒县 2009 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报告。
五、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补选张陆彪、徐发成两位同志为滁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将报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会议接受陶永华同志辞去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李传水同志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由县人民检察院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免去陶永华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平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青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任命刘宝安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王道琪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会议决定免去朱发贵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殷守斌的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王志军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陶勇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段松鹤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姜志山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戴学礼同志为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吴文宏同志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会议任命喻尊晏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会议决定喻尊晏同志代理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县人民检察院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六、 关于工作评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建设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农行全椒县支行四部门整改落实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四个走访调查组的走访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报告,以无记名方式进行了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依据《全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根据得票情况,专项工作评议为满意的单位是: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专项工作评议为基本满意的单位是:县建设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
会议认为,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建设局等四个部门开展的专项工作评议,经过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走访调查、评议、整改和满意度测评等阶段,历时四个月的时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工作评议,进一步规范了部门执法行为,改进了工作作风,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服务水平,推动了被评议单位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运用满意度测评这种形式,不是对某项工作监督的终了,而是要对部门专项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督促和约束被测评单位切实加强对所报告的专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判断,重视发现和解决问题,重视工作思路创新,重视整改意见的研究落实,切实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
县建设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农行全椒县支行四部门要通过这次专项工作评议,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依法行使部门职能,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处理好专项工作整改的后续工作,不辜负人民的重托,更好的推动今后工作开展。
最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建中作了重要讲话。
汪书记指出,近几年,县法院不断规范工作行为,创新工作方式,执行工作取得了长足的新进展,人民欢迎这种变化,社会期待这种变化。在今后工作中,县法院要认真落实好人大调研报告中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大执行力度,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作为工作的评判标准,促进社会和谐。
汪书记要求,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中,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在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满意度上下功夫。
汪书记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关注县建设局等四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关注到位,从人大层面推动被评议单位工作上台阶。
汪书记强调,现在离年底只有一个月时间,任务重,压力大。各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超额完成今年任务。从现在起,提前做好新年第一看的准备工作。各位县人大常委要一如既往抓好本职工作,带好头,做好表率,总结今年工作,谋划明年工作安排,为明年参政议政做好准备。
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全椒县 2009 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 2009 年 11 月 27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了县政府提出的《关于 2009 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 2009 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 2009 年 11 月 27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补选张陆彪、徐发成两位同志为滁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 20 人,实到 19 人,因事请假 1 人。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张陆彪、徐发成各得赞成票 19 票。根据得票情况,张陆彪、徐发成两位同志当选滁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结果将报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陶永华辞去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 2009 年 11 月 27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陶永华同志因任职年龄问题辞去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并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传水辞去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决定
( 2009 年 11 月 27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 李传水同志因工作职务变动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由县人民检察院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并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全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 2009 年 11 月 27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陶永华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平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青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刘宝安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道琪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全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 2009 年 11 月 27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朱发贵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殷守斌的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志军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陶勇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段松鹤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姜志山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戴学礼同志为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文宏同志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全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 2009 年 11 月 27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喻尊晏同志为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全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 2009 年 11 月 27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
喻尊晏同志代理全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县人民检察院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 2009 年 11 月 27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 县建设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四部门专项工作进行测评,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 20 人,实到 19 人,因事请假 1 人。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发出选票 19 张,收回 19 张,有效票 19 张。测评结果:
县建设局满意 11 票,基本满意 8 票;
县文化体育(旅游)局满意 18 票,基本满意 1 票;
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满意 14 票,基本满意 5 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满意 12 票,基本满意 6 票,不满意 1 票。
依据《全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根据得票情况,专项工作评议为满意的单位是: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专项工作评议为基本满意的单位是:县建设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
主题词: 人大常委会 会报 |
发:全体县人大代表 |
抄送:县委、 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镇人大,县直各部、委、办、局、群团。 |
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 年 12 月 4日 印发 |
共 印 300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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